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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妹這幾天去了宿營,

父母今天跟同事聚餐,

結果-「晚餐妳自己搞定吧!」



……



突然多了個很自由的夜晚0.0



不過,我幹甚麼好呢= =?



找朋友?



小叉和貓咪前幾天才見完,教會的朋友在營中,上班的mui mui又沒接電話……



……



最後,還是依照慣例,

在市區游盪後的歸宿就是-祖母家。



為甚麼不自己一個回家?

因為不想。



為甚麼不想?

……

你好煩給我閉嘴*毆



反正就是待到十時左右,聊聊天,一起看電視……



回程的時候看見街上有個賣藝的。

平時見到的一般都是奏二胡之類,彈吉他還真是第一次見。



那是個中年男人,

沒有外國人的臉,

但用來給人放下錢幣的卻是頂牛仔帽,

唱的是《Amazing Grace》,

沒有殿堂級的功架,可是很有感情。



記得去年最後一次參加合唱團時,我們也有挑這首歌唱,

當指揮的老師感嘆過,也許以後便找不到像我們這樣好的學生了。

因為能夠升上預科又是合唱團的學生每年都不多,

就我們這屆特別奇怪,結果出了一團算是經驗較豐富的。

是不是真的很好聽我不清楚,

不過,可能是因為合作了六,七年,感情特別深厚。



有朋友說過他不屑在街頭賣藝的人,

說有手有腳幹嗎要行乞。

其實我覺得賣藝跟行乞是兩回事,

當然,要淪落到行乞想必也是迫於無奈的,

有多少人真的懶惰到願意為了幾十塊而天天受盡他人白眼?



不過,說起賣藝,在外國應該算是正當職業吧?

只可惜香港這個商業社會不是個真正容納音樂的地方,

讓這些人被標上「無業游民」的低賤稱號。



如果不是趕著找父母,

我想自己會因為一時衝動,跟那人一起唱這首歌也不定*笑

放下錢的同時,心裡默默祈求上帝眷顧這群賣藝人。



在車上輕哼著曲調,

腦海浮起在學校嘻笑怒罵的日子,

好像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






夜晚,是屬於回憶的時光。



"Amazing grace, how sweet the sound.



That saved a wretch like me.



I once was lost, but now am found,



Was blind, but now I see... 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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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ny19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